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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品味何在?人民日报批文化娱乐节目低俗化

编辑:管理员 时间:2011-8-3

“时运交移,质文代变。”在严肃文化失去主潮地位的当下文坛,通俗的大众娱乐文化占据着更大的市场份额,这已是不争的事实。走进书店或打开电视,娱乐图书或“搞笑”节目,比比皆是。看电视,一个家庭常常发生争论,老中少不同年龄段的人,各执一端,只好各看各的。幸亏如今物资丰富,每家或有几台电视,不会闹得面红耳赤。“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虽有所爱,并不满意。认为时下有些娱乐文化节目,缺乏品位。有的庸俗不堪,难以卒看。因此,如何提高大众娱乐文化的品位,把文化娱乐节目打造成精品,满足不同层次人们的要求,仍然是人们议论的热门话题。

 

  或曰:中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期”,大众娱乐文化也应该“转型”。这话有道理,但也要分析。中国的经济从“计划经济”模式,转向“市场经济”,这个“转型”,使中国的经济走上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总体经济实力跃居世界第二。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依赖于经济结构的转型。文化是否也需要“转型”?“转型”以后又怎么样呢?笔者认为,文化需要与时俱进,从某种意义上说也需要“转型”。但“文化”和“经济”不是“等同”的。文化的“转型”有它本身的规律。文化的“转型”是要求我们的文化,包括大众文化、娱乐文化,随着时代而前进,随着人民群众新的需求而发展。但“文化”是有较牢固的传承性的。其中有许多永恒的“元素”,即使“转型”,也不能丢掉。比如,文化要关注社会、关注民生、关注现实,这些都是永恒的东西。屈原如此,李杜如此,直到鲁迅、茅盾、老舍、巴金也是如此。这些都是中国文化一以贯之的传统。文化应该转型,但不能把这些重要元素转丢了。“转型”转到哪里去?如果认为 “转型”,就要割断这些优秀传统,一概标新立异,恐怕就把“转型”这个经念歪了。

 

  或曰:人们对过去那些“说教”文化已经看腻了听腻了,今天应该抛弃这些东西,换一换“口味”了。说得对。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特别是“十年浩劫”期间,由于极左路线对文艺的统制与干扰,文艺僵化了,文艺成了变相的“政治教科书”,而且是十分乏味的教科书。在改革开放初期的“拨乱反正”中,人们对这种所谓“文艺”进行了批判与“矫正”。由于文艺界文化界大力进行“正本清源”,我们的文艺出现了千姿百态、万紫千红的新局面。娱乐文化也出现了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新气象。娱乐节目的听众或观众,不再感到欣赏文化娱乐是在听另一种形式的报告或政治课。人们从娱乐节目中感到了欣赏的愉悦。但事情也有另一方面,目前某些大众文化娱乐节目大有“沉渣泛起”的迹象。有些大众文化娱乐节目缺乏价值观的自觉,缺乏引人向上的理想追求,往往把那些迎合某些观众趣味的手段、策略,上升为创作的目的。有些作品为了给读者观众带来感官刺激,自觉不自觉在制造着低俗的、色情的、暴力的信息垃圾。在作者(编剧)精心构筑的那些或轻松,或惊险,或奇异,或刺激的娱乐欣赏体验中,往往给欣赏者带来不少负面的影响。有些缺乏自制能力的青少年读者、观众,沉迷于网吧中这些类似节目的诱惑,或随其浊波而流,就是明显的证明。与传统的娱乐文化相比,这些节目的“口味”虽然换了,但换成这个样子,仍然很值得人们担忧。

 

  应该看到,出现在当下舞台上的大众文化娱乐节目,虽然是一种“消费性文化”,但既然标之为“文化”,就应该具有“文化品位”。鲁迅先生在谈及通俗文艺时曾说过:通俗文化“其取材多在近时,或采之他种说部,主在娱心,而杂以惩劝。”(《京本通俗小说》)他对通俗文化所作的“主在娱心,杂以惩劝”这八个字的概括,还是很有见地,很是至理的。用时下的话来说,就是讲得“非常到位”。鲁迅所说的“娱心”和“惩劝”。一是让群众在欣赏节目中身心快乐,二是要从节目内容中得到真、善、美的启迪。我看这应该成为我们娱乐文化的美学追求。

 

  近些年来,有这样一句话常挂在文化人的口头上:“文艺应该是文艺。”这话说得对,但不能孤立地看待。文艺应该是文艺,就真的没有目的、没有功利的成分吗?一个文化人在做他的“文化”的时候,除了要得到他希望的“经济效益”之外,至少应该有起码的社会责任感的追求吧。一个有良心的文化人,他总是希望自己做的文化,能够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单靠目不忍睹的血腥,单靠庸俗不堪的情欲,单靠低级趣味的笑料,能提高欣赏者的精神境界吗?能达到“娱心”和“惩劝”的目的吗?恐怕很难得到这样的效果。归根到底,文艺乃至娱乐节目,还是要靠真、善、美去征服人心的。要靠作品内容所表现的伦理道德方面的人性美与人情美,要靠作品所展示的让人赏心悦目的画面,要靠作品所蕴含的韵味和情趣,引起读者或观众的共鸣,从而引发他们的思考,懂得一个善良的人应该追求真善美,摈弃假恶丑,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

 

  在谈到娱乐文化的品位时,我想附带说几句所谓“票房”问题。“票房”可以作为测试一个节目是否受欢迎的标志,但不是主要的,更不是唯一的。目前有些媒体大肆宣扬某些娱乐节目的“票房价值”,说某某节目“票房过亿”云云。这里面有真有假,有实有虚。我想冒昧说一句,有些所谓“票房价值”是忽悠起来的。除了铺天盖地的广告,还请来一些大牌明星,公众人物现身说法,吹捧有加。一些大导演、大演员、大名记不靠谱的吹捧,令一些爱看热闹的观众,特别是青年观众上当受骗。有些观众花了大钱去看节目,结果在演出结束,大呼“上当”。靠这些来笼络观众,或显示作者之高明,是一种悲哀。编导者们应该扪心自问,你赚了那么多钱,给观众的是那么一堆上不了档次,没有文化品位的东西,你对得起观众,对得起他们昂贵的付出吗?(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缪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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