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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美丽
也许是因为从小就生活在城市中,没有享受过乡村生活的缘故吧,所以我对乡村生活真的是特别的神往。自己总是在幻想着浪漫而又宁静的乡村生活,甚至有时候还有打算等自己做完该做的事情后到乡村定居的念头。
一次偶然的机会,使我真正的体会到了乡村朴实的美丽。那是一个初夏的傍晚,我站在乡间的小路上,空气是那么的清新,还有一种我在城市中从来都没有闻过的味道——泥土的芬芳和庄稼的香气。树儿随微风摆动着婀娜的身姿,叶儿也不甘示弱,随风的旋律翩翩起舞起来,给人一种很惬意的感觉,这种感觉实在城市中所感受不到的。如果说城市中的树是用来美化环境,是城市的陪衬的话,那么乡村的树简直就是具有灵性的大地的主人,他们虽然无声无息,但是却有一种近乎神奇的力量,即使自己心里再怎么烦躁,见到他们,自己的心也会慢慢的平静下来。
路的两旁种满了庄稼,虽然我不知道种的到底是什么,但是我能感觉的到他们的散发出来的芳香,这是一种真正的天然香气,使人精神振奋的香气,如果他们能有机会参加香气比赛的话,我想世界上任何香水的味道见到他都会自叹不如的。庄稼在这初夏时节更显出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一望无际的绿色让人赏心悦目。轻风拂过,绿色随着风的旋律舞动,形成一波波的绿浪,他虽然没有大海中浪花的波澜壮阔,但是他比大海的浪花更美丽,更浪漫。设想如果有一对情人相会偎依的坐在这绿浪中诉说着对彼此的爱意,这是一件多么浪漫的事情啊。我想这情调绝对要比城市中咖啡屋好百倍。
远处一位老大爷在向我走来,他是那么的闲庭信步,身后是跟着的是一头驴子。老人在夕阳的照射下显得是那么的安详,驴儿并没有被缰绳拴住,而是完全自由自在的享受着乡村生活的安宁。这种情景居然让我看得入了神,当时的感受着有一个,那就是太美了,简直就像是一幅乡间风景画一般。老人在我身边走过,问我:“小伙子,在看什么?”我为之一振,然后回答道:“哦,大爷,没看什么,只是觉得累了,来这里歇一歇。”老人很健谈,随后我们就坐在的田埂地头谈了起来。虽然老人的话很朴实,但是却给我一种家一样的感觉。你要知道,在城市里,虽然楼很高,路很宽,但是人和人之间仿佛少了些亲情。我们在城市里快节奏的生活,每天忙着上班下班,挤公交车,应酬…………总之,有时候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做这些事情究竟是为什么。在城市里,我不仅要我为我自己而活着,还要为他人而活着,有些事情自己很想做,但是顾及到他人的看法所以只得舍弃。有些话想说,但是考虑到对自己的影响所以也只能闷在肚子里。而在这里,我可以完全抛开一切利益熏陶、职场套话,可以做一个真正的自己,那种感觉真的是“爽”极了。
夕阳西下,远处炊烟渺渺升起,这景象真的是太美了。要比我们城市的公园美丽的多。因为这里的景象都是充满了灵性的。
我曾经对一位朋友说过,我最向往的生活就是乡村生活。我对他说,我希望将来有一天能够在农村盖一间小木屋,拥有半亩良田,日出而作,日落而归。远离城市的喧嚣与勾心斗角,倾心享受着乡村的宁静与安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然后我开心的时候作几首诗,说不定还能成为继陶渊明之后最有成就的田园诗人呢。说到诗歌,我想到了孟浩然的一首田园诗:“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这首诗真的是太美了,我想如果有一天我在农村生活的话,我真诚的希望我的朋友能来乡村看看我,到时候我也会用乡村特有的纯朴、单纯、热情、浪漫来招待大家的。呵呵呵呵。说不定到时候咱们还能重现孟浩然《过故人庄》时的场景呢。
就想要写这样的故事了,儿时的趣事总在头脑中翻腾,像是惟恐现在的我忘记了当时的我,一边一边地回放,愈来愈清晰了.但记忆总不过是记忆,虽然那些旧事不用我做夸张修饰就已吊人胃口,但那具体的时间,到底那是几岁的自己呢,恐怕年幼的我在当时还经常会想不起来呢.所以写这样的小自传少不了老照片的指点。
可我按照什么样的顺序来写?从0岁开始吗?可那时能有什么想法.如同潜在海水中用手去探最下面的沙粒一样,不停地去追逐最早拥有的记忆,但那也是三岁的时候了,至于三岁之前的情形,我的家长们都自有一套说法,但那多半会有些炒作的嫌疑,呵呵,只是听说那时的我特别干净不流口水,这才深信不疑,总之是三岁之前的我跟家养的小猫小狗没什么分别。
关于自传的名字----我的乡村生活,我引以为豪,因为我的童年确实一直在村自里面,就算是后来搬到了城里,但那时的城市跟乡村有什么分别呢?况且还是城市的郊区,是随处就可以看到麦田的地方.我曾经一定是和各式各样的小虫子和甜甜杆儿为伍的。
当然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它加强了我对于写这样一套自传的渴望,《我的乡村生活》是一本名叫傅翔的作家写的自传.他1972年生,大我一轮,也属鼠.这一本被大量更新更有名气的作家的著作排挤到楼下五折区的自传让我如获至宝,于是傅翔也成为了我最新的一位偶像,我愿意尽力去模仿他.用《太阳鸟》(郁秀写的)中的一句话来说呢,是在可塑性还没有消失之前,尽量把自己喂成一个比较完善的生命个体.我单单是这样想的。